上市公司国通管业案例(近年来上市公司舞弊案例)

今天,小编给各位说说关于《上市公司国通管业案例》的内容,由于金融投资风险偏高,希望各位在投资的过程中不断学习,增强自身的实力。



本文主题为:上市公司国通管业案例

问题:国通管业的公司介绍

回答:

安徽国通高新管业股份有限公司是国内首家专业生产新型塑料管材的企业。目前拥有年产10万吨的生产能力,位居全国同行业首位,并于2004年2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国通管业先后荣获“全国质量管理先进企业”、“中国名牌企业”、“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安徽省优秀高新技术企业”等光荣称号,产品被评为“中国免检产品”、“国家重点新产品”、“中国市场名牌塑料建材行业十佳品牌”、建设部“住宅建设推荐产品”、“安徽省名牌产品”,并通过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国通管业拥有国内口径最大(1426mm双壁波纹管全国第一) 、规模最大(年加工能力10万吨)、品种最多(6大系列400多个规格)等多项全国第一, 是国家建设部和有关部委优先、重点推广使用的新型化学建材产品,并广泛应用于上海浦东国际机场等数千个国家级、省级重点工程和基础设施建设,被誉为“中国新型塑料管材第一品牌”。
按照公司“十一五”规划的总体目标,到2010年将实现年产30万吨的生产规模,成为全国最大的塑料管材生产基地。

问题:国通管业的上市

回答:

2000 年8月18日,原公司股东会通过决议,决定根据《公司法》第九十九条规定的方式,将原公司截至2000 年7月31日经审计后的净资产40,006,89 3.26 元,折为公司股本40,000,000 股(余6,893.26 元作为资本公积),由原公司股东按其原出资比例持有,其中巢湖市第一塑料厂持有27.38%的股份,即10, 952,000.股;安徽国风集团有限公司持有26.31%的股份,即10,524,000 股;合肥天安集团有限公司(原合肥天安经济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持有14.00%的股份,即5,600,000 股;北京风尚广告艺术中心持有12.31%的股份,即4,924,000 股;北京华商投资有限公司(原北京中西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持有10.00%的股份,即4,000,000 股;合肥长发实业有限公司持有10.00%的股份,即4,000,000股。上述事项业经安徽省财政厅财企[2000]613 号文批复同意。 2000 年8 月25 日,经安徽省人民皖府股字[2000]第57 号文批准同意设立安徽国通高新管业股份有限公司,总股本为4,000 万股,每股面值1 元人民币。并于2000 年8 月29 日在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变更登记,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3400001300210。上述股本业经安徽精诚会计师事务所皖精会验字[2000]第1357-2 号验资报告验证。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3]138 号文核准,公司于2004 年1 月30 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000 万股,发行后的注册资本增至7,000 万元;同年2 月19日,公司公开发行的3,000 万A 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上述股本业经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深鹏所验字[2004]26 号验资报告验证。 2005 年12 月26 日,公司完成股权分置改革,由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每10 股支付3.2 股对价。 公司原限售流通股股东合肥天安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756000 股和北京中鼎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242240 股限售流通股于2007 年12 月26 日取得流通权,并于2007 年12 月27 日出售完毕。

问题:国通管业有那些品种管材?

回答:国通管业有UPVC 管、PE 管、PP-R 管等各种塑料管材、金属塑料复合管材。
国通管业拥有国内口径最大(1426mm双壁波纹管全国第一) 、规模最大(年加工能力10万吨)、品种最多(6大系列400多个规格)等多项全国第一, 是国家建设部和有关部委优先、重点推广使用的新型化学建材产品,并广泛应用于上海浦东国际机场等数千个国家级、省级重点工程和基础设施建设。

问题:2006年至今中国有哪些重大的上市公司舞弊案例

回答:http://www.stockest.cn/nianbao
有07 08 以及今年09的半年报
可以查看FLASH 也可以关注PDF格式
2009-2010年
一、上市公司十大管理舞弊案各显“神通”
我国上市公司的会计造假现象屡禁不止,甚至可以用“造假成风”形容。业内人士普遍认为上市公司会计造假泛滥是制度缺陷使然,如股权结构的分裂(流通股上市、非流通股不能上市)、公司冶理结构存在缺陷(一股独大)、独立会计师丧失独立性等。前事不忘,后事之师,笔者对近年来影响重大的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案(只包括已查明案件)作了梳理,遴选出十大上市公司管理舞弊案[1].
1、原野管理舞弊案(会计师——深圳经济特区会计师)
该公司自成立到上市两年时间内初始投资不实,频繁变动股东、虚增资本、对公司资产进行两次大幅度的调账升值并对升值部分进行不合理分配以及在资产评估中虚列资产项目。1989—1991年该公司通过虚增销售收入、隐匿管理费用、炒卖本公司股票等手段虚增利润2.22亿元,1989—1991报表累计盈利为7742.5万元,实际累计亏损14457.5万元。其中1、1991年11月原野公司与海南I公司和深圳L公司签署合作建造两座大厦的工程及承包利润的合同,合同规定,原野负责提供土地并办理开发经营许可证等有关事宜,I公司具体负责工程施工及房产经营,并承诺付给原野公司承包利润8500万元。12月31日,原野公司在两座大厦王曙晖个没有动工、一个刚打地基的情况下,将所有承包利润8500万元作为本年实现的利润入帐,并倒算出销售收入2.76亿元,同时倒挤出销售成本和销售税金等数字。
1989年至1991年,原野公司共发生管理费用8300万元,其中1989年为1440万元,1990年为2730万元,1991年为4130万元。原野公司将管理费用或列作开办费挂帐,或分摊给下属公司,下属公司摊不了的作为待摊费用等挂帐。
原野公司上市后,由于市价远高于面值,1990年,原野公司将名义上为其子公司持有的原价股票按市价抛向社会,从中获利3400万元记入当期利润。股票卖出后,原野公司在帐务上作了母公司向子公司划转股票的会计记录。
原野公司下属的福华公司自用厂房建成后,由原野公司决定按建造成本划转给另一下属物业公司,再以物业公司的名义出售,按售价划转给福华公司,因此虚增利润2000多万元。
2、 琼民源管理舞弊案(会计师——海南中华会计师事务所)
该公司1996年度虚构了5.66亿元利润、虚编资本公积金6.57亿元。虚增的利润主要来源于:
(1)将合作方冠联置业公司投入的股本及合作建房资金1.95亿元确认为收入;
(2)通过三次循环转帐手法,虚构收到转让北京民源大厦部分开发权和商场经营权的款项2.7亿元,从而确认收入3.2亿元;
(3)将收到合作言的民源大厦的建设补偿费5100万元确认为收入。该公司还将其未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和未有处置权的的民源大厦对外投资,并对土地使用权和民源大厦进行评估,评估增值作为资本公积金。上述虚构的结果导致公司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都大幅度增加。
3、 东方锅炉管理舞弊案(会计师——四川会计师事务所)
“东方锅炉”在上市之前,就通过调整财务报表而虚增净利润1.23亿元,上市后,又在“利润截期”问题上大做手脚,将1996年度的销售收入1.76亿元和销售利润3800万元,调整至1997年度。1997年度又以同样的方法,将该年度的销售收入2.26亿元和销售利润4700万元转移到1998年,从而创造连续3年稳定盈利,净资产利润率增长平衡的假象。
4、 红光实业管理舞弊案(会计师——成都蜀都会计师事务)
(1)编造虚假利润,骗取上市资格 红光公司在股票发行上市申报材料中称1996年度盈利5400万元。经查实,红光公司通过虚构产品销售、虚增产品库存和违规帐务处理等手段,虚报利润15700万元,1996年实际亏损10300万元。
(2)少报亏损,欺骗投资者 红光公司上市后,在1997年8月公布的中期报告中,将亏损6,500万元虚报为净盈利1674万元,虚构利润8174万元;在1998年4月公布的1997年年度报告中,将实际亏损22952万元(相当于募集资金的55.9%)披露为亏损19800万元,少报亏损3152万元。
(3)隐瞒重大事项 红光公司在股票发行上市申报材料中,对其关键生产设备彩玻池炉废品率上升,不能维持正常生产的重大事实未作任何披露。
5、 郑百文管理舞弊案(会计师——郑州会计师事务所)
郑百文公司上市前采取虚提返利、少计费用、费用跨期入帐等手段,虚增利润1908万元,并据此制作了虚假上市申报材料;上市后三年采取虚提返利、费用挂帐、无依据冲减成本及费用、费用跨期入帐等手段,累计虚增利润14390万元。此外,该公司股本金不实,上市公告书存在重大遗漏,年报信息披露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6、 张家界管理舞弊案(会计师——湖南会计师事务所)
ST张家界1996-1998年间年报中共虚构收入累计12261万元,占三年累计营业收入的49%;虚构其他业务利润528万元,虚增税前利润4662万元,占三年税前利润总额的62%.
(1)1995-1996年,张家界股份公司先后与张家界电业局、深圳全达贸易有限公司、深圳达佳实业公司签订了364亩土地转让合同,转让金额合计7965.9万元,并约定土地使用权证在买方付款后移交。但是,张家界股份公司在未开具发票和收到款项,亦未转移土地使用权的情况下,将合同约定的7965.9万元转让金确认为1996年的收入,使收入虚增7965.9万元,税前利润虚增2165万元。
(2)1997年,张家界股份公司与张家界市土地房产开发公司、深圳市凯莱德实业公司、湖南兆华投资公司签订了150亩土地转让协议,转让金额合计4295万元。协议约定,受让方需在半年内付清全部价款,才能得到土地使用权证。如受让方不按合同规定支付价款,转让方将收回土地或另行转让。但是,张家界股份公司在未开具发票和收到款项,土地使用权亦未转移的情况下,将合同约定的4295万元转让金确认为1997年的收入,使收入虚增4295万元。
(3)1998年8月,张家界股份公司以2160万元价款从振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购得张家界地区索张公路的权益。按合同约定,该权益包括投资本金和投资利息补偿,且当年应收回591万元投资回收款。但是,张家界股份公司将591万元投资回收款全部计入了其他业务利润,在扣除了63万元的摊销费用后,差额528万元虚增了利润。
7、ST黎明管理舞弊案(会计师—华伦会计师事务所)
黎明股份是1999年为了粉饰其经营业绩,虚增资产8996万元,虚增负债1956万元,虚增所有者权益7413万元,虚增主营业务收入1.5亿元,虚增利润总额8679万元,其中虚增主营业务收入和利润总额两项分别占该公司对外披露数字的37%和166%.经过检查组审定后,该公司利润总额由检查前对外披露的5231万元,变为-3448万元。更为严重的是该企业出现的上述问题,除常规性的少提少转成本、费用挂账、缩小合并范围等违规行为外,有90%以上的数额是人为编造假账、虚假核算虚增出来的。
(1)对开增值税销售发票,虚增收入和利润。即通过与关联企业或非关联企业对开增值税发票的形式,虚拟购销业务,在回避增值税的情况下,虚增收入和利润。比如,该公司所属的黎明毛纺织厂通过与11户企业对开增值税发票,虚增主营业务收入1.07亿元,虚转成本7812万元,虚增利润2902万元,虚增存货2961万元,巧妙地利用增值税抵扣制度,对开增值税发票,既达到了虚增收入利润的目的,又不增加税负。
(2)虚开产品销售发票,虚增收入和利润。即为了达到虚增收入、利润的目的,虚拟销售业务和销售对象,不惜付出真纳税的代价,虚开销售发票,虚增收入。该公司所属的营销中心,1999年6月和12月份,虚拟了两个销售对象即沈阳红尊公司、宜昌盛泰服饰公司,虚开不能作进项抵扣的普通增值税发票,虚增主营业务收入2269万元,虚增主营业务成本1124万元,管理费用105万元,虚增利润1039万元,相应虚增应收账款1748万元,坏账准备105万元,预提费用174万元,应交税金224万元,虚减内部往来206万元,表面上依法纳税,实质上却打着自己的如意算盘。
(3)利用有关出口货物优惠政策,虚增收入。即利用出口货物企业可以自制销售发票的条件,虚拟外销业务,以达到虚增收入、利润的目的。例如,该公司所属的进出口公司1999年6月通过这种方式虚增主营业务收入582万元,虚增主营业务成本519万元,虚增利润63万元,相应虚增应收账款582万元,虚减存货519万元。
(4)人为扩大企业销售业务的核算范围,虚增收入。即为了虚增收入,将不属于“销售”科目核算的业务,人为调整到“销售”科目核算。例如黎明进出口公司擅自将其本应在“委托发出材料”科目核算的外委加工服装业务,通过与被委托方对开发票的形式,进行销售核算,虚增销售收入888万元。
8、 大东海管理舞弊案(会计师——海南会计师事务所)
大东海股份公司为取得上市资格,1993年至1997年间,虚列收入及投资收益等共计2.4亿元。其主要作法:一是虚挂应收海南国际有限投资公司、海南大东海旅游中心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东海集团公司)及下属关联企业在南中国大酒店、游乐公司、滨海渡假村的消费款,虚列营业收入21307万元;二是将其承包经营海国投工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下属海南港澳国际旅游有限公司的虚假利润414万元并入本公司;三是以滨海大酒店装修收入为名,虚列其他业务收入,虚增利润1087万元。四是大东海股份公司为虚增期末货币资金数,通过大东海集团公司向海南港澳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借款9325万元,但只入“短期借款”帐8500万元,入“投资收益”825万元,虚增了投资收益。五是将购买港澳信托股份中的应收股利375万元转作投资收益。以上各项扣除已计提的营业税及附加1170万元,共虚增利润2.28亿元。
9、 银广夏管理舞弊案
银广夏通过伪造购销合同、伪造出口报关单、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伪造免税文件和伪造金融票据等手段,虚构主营业务收入,虚构巨额利润7.45亿元,其中,1999年为1.78亿元,2000年为5.67亿元。
10、 麦科特管理舞弊案(会计师——深圳华鹏会计师事务所)
麦科特公司通过伪造进口设备融资租赁合同,虚构固定资产9074万港元;采用伪造材料和产品的购销合同、虚开进出口发票、伪造海关印章等手段,虚构收入30118万港元,虚构成本20798万港元,虚构利润9320万港元,其中1997年虚构利润4164万港元,1998年虚构利润3825万港元,1999年虚构利润1331万港元;为达到上市规模,将虚构利润9000多万港元转为实收资本,以及倒制会计凭证、会计报表、隐慝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
二、 上市公司十大管理舞弊案分析
舞弊因从事者身份不同,而有所谓管理舞弊与非管理舞弊之分。非管理舞弊又称为员工舞弊,管理舞弊一词中的“管理”泛指各中上管理阶层, 所谓管理舞弊简单地说是指管理阶层所从事的各种舞弊。 员工舞弊,除非串通或经管理阶层的授意,均可借内部控制制度加以有效预防及检查;而管理舞弊的作弊者通常均于事前精心设计,事后并极力设法隐瞒,作弊者的管理层次愈高,注册会计师愈难加以有效检查。
1、 上市公司管理舞弊动机
(1)融资(圈钱):资金与企业,犹如血液与人体,赚钱的公司为扩充设备,需要更多的资金;亏本的公司为了营运周转,更需要资金。资金不足,可能导致周转不灵,因而倒闭。企业为了达到借款或增加资本的目的,可能虚报其财务报表,以便说服资金提供者,作出决策。
(2)初次发行阶段。证监会要求公司有三年盈利,公司为了能上市,就进行财务包装。这与发行体制有关系。
(3)配股阶段。证券会要求上市公司净资产盈利率6%,才能配股。为实现配股,上市公司也会进行财务包装。
(4)增发新股。目前有6家上市公司增发新股,总额为10个亿以上,定价由承销商与发生公司协商。这也会导致上市公司的财务包装行为。东方锅炉、红光实业、麦科特、郑百文、大东海都是“包装”上市,虚构前三年利润,以达到IPO目的。
(5)二级市场炒作(操纵价格):企业股票如果上市,为维持股价或为使股票价格能达到预期的波动,常利用不实的财务报表,以达到目的。股票价格预期的波动也可能是蓄意地使股价作暂时性的下跌,以便操纵者得以廉价购进股票,以取得更大的控制权或待价而沽。琼民源与银广夏造假案主要目的是配合庄家二级市级操纵价格
(6)其它考虑:我国上市公司粉饰报表另外一个目的避免带帽(“ST”、“PT”)以及退市;如果已带帽了,“ST”不想沦为“PT”,“PT”不想最后退市,这些带帽公司一般都表现出强烈扭亏为盈的欲望以达到摘帽的目的。此外,公司管理阶层为了达成预算目标,借以表现其为成功的经理人;或是为了贪得绩效奖金或分红,可能虚报财务报表。前者可能为了表现自我或与工作职位安全有关;后者则是为了物质报酬。有人称此类舞弊为“绩效舞弊”舞弊手段。
ST黎明及张家界舞弊动机目前还不是很清楚,但不外乎以上三种动机,他们造假首要目的是不亏损,以避免带帽并为以后圈钱作准备。
2、上市公司管理舞弊征兆
健全的内部控制有助于预防及检查员工舞弊,如管理阶层蓄意舞弊以虚报财务报表,则内部控制将被逾越,而失去功能。因此,内部控制制度对于预防及检查管理舞弊的作用不大。审计人员于后事审计工作时,必须对可能导致管理舞弊的征兆提高警觉,这些征兆有人称之为红旗(Red Flag)或警讯(Warning Signal)。
l 美国五大会计师事务所之一的Coopers & Lybrand列举了29个警号,提醒审计人员及公司监察人注意,并将其中比较重要的几个警讯列举如下[2]:1.短缺、负的流量、营运资金及/或信用短缺,影响营运周转。
2.融资能力(包括借款及增资)减低,营业扩充的资金来源只能依赖盈余。
3.为维持现有债务的需要必需获得额外的担保品。
4.订单显著减少,预示未来销售收入的下降。
5.成本增长超过收入或遭受低价进口品的竞争。
6.对遭受严重经济压力的顾客,收回欠帐有困难。
7.发展中或竞争产业对新资金的大量需求。
8.对单一或少数产品、顾客或交易的依赖。
9.夕阳工业或濒临倒闭的产业。
10.因经济或其他情况导致的产能过剩。
11.现有借款合约对流动比率、额外借款及偿还时间的规定缺乏弹性。
12.管理阶层严格要求主管达成预算的倾向。
13.迫切需要维持有利的盈余记录以维持股价。
14.管理阶层不提供审计人员为澄清及了解财务报表所需的额外资料。
15.主管有不法前科记录。
16.存货大量增加超过销售所需,尤其是高科技产业的产品过时的严重风险。
17.盈余品质逐渐恶化,例如折旧由年数总和法改为直线法而欠正当理由。

问题: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分析案例

回答:

内容来自用户:ah3229

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分析案例财务报表分析比较报告一、研究对象及选取理由(一)研究对象本报告选取了能源电力行业两家上市公司——华能国际(600011)、国电电力(600795)作为研究对象,对这两家上市公司公布的2001年度—2003年度连续三年的财务报表进行了简单分析及对比,以期对两个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状况得出简要结论。(二)行业概况能源电力行业近两、三年来非常受人瞩目,资产和利润均持续较长时间大幅增长。2003年、2004年市场表现均非常优秀,特别是2003年,大多数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出现了增长,同时经营性流量大幅提高,说明整体上看,能源电力类上市公司的效益在2003年有较大程度的提升。2003年能源电力类上市公司平均每股收益为0.37元,高出市场平均水平95%左右。2003年能源电力行业无论在基本面还是市场表现方面都有良好的表现。且未来成长性预期非常良好。电力在我国属于基础能源,随着新一轮经济高成长阶段的到来,电力需求的缺口越来越大,尽管目前电力行业投资规模大幅增加,但是电力供给能力提升速度仍然落后于需求增长速度,电力供求矛盾将进一步加剧,尤其是经济发达地区的缺电形势将进一步恶化。由于煤炭的价格大幅上涨,这对那些火力发电的公司来说,势必影响其盈利能力,但因此电价上涨也将成为一种趋势。在这样的背景下,电力行业必将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表现出良好的成长性。

问题:股票发行和上市案例分析(案例随便)

回答:97年7月,A国有企业(以下称“A企业”)经国家有关部门同意,拟改组为股份有限公司并发行股票与上市。其拟定的有关方案部分要点为:
A企业拟作为主要发起人,联合其他3家国有企业共同以发起设立方式于1999年9月前设立B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B公司”)。各发起人投入B公司的资产总额拟定为人民币16500万元。其中:负债为人民币12200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4300万元。B公司成立时的股本总额拟定为2750万元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下同)。B公司成立1年后,即2000年底之前,拟申请发行6000万社会公众股,新股发行后,B公司股本总额为8750万股。
如果上述方案未获批准,A企业将以协议收购方式收购C上市公司(以下称“C公司”)具体做法为:A企业与C公司的发起人股东D国有企业(以下称“D企业”)订立协议,受让D企业持有的C公司51%股份。在收购协议订立之前,C公司必须召开股东大会通过此事项。在收购协议订立之后,D企业必须在3日内将该收购协议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以及证券交易所审核批准。收购协议在未获得上述机构批准前不得履行。在收购行为完成之后,A企业应当在30日内将收购情况报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并予以公告。为了减少A企业控制C公司的成本,A企业在收购行为完成3个月后,将所持C公司的股份部分转让给E公司。
①A企业拟定由4家发起人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B公司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在5人以上,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少于5人,但应当以募集方式设立,而不能以发起方式设立。
②B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不符合有关规定。根据有关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在股票发行前一年末的净资产在总资产中所占比例不得低于30%,而各发起人投入B公司的净资产在总资产中所占比例仅达26.06%。
③各发起人投入B公司净资产的折股比率不符有关规定。根据有关规定,该折股比率不得低于65%,而各发起人投入B公司的净资产为人民币4300万元,折成2750万股,该折股比率仅为63.95%。
④各发起人在B公司的持股数额不符合有关规定。根据有关规定,在上市公司的股份总额中,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额不得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而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仅为2750万股。
⑤按B公司申请发行社会公众*股的额度,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比例不符合有关规定。根据有关规定,发起人认购拟上*市公司的股份数不得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35%,如果B公司申请发行6000万社会公众股,那么,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则仅达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31.43%。
(2)A企业收购C公司的做法存在以下不当之处:
①安排C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通过A企业收购C公司股权事宜有不当之处。因为,A企业收购C公司是受让C公司股东的股权,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股权转让无须经过股东大会批准。
②由D企业履行报告义务和将收购协议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以及证券交易所审核批准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有关规定,收购协议签订之后,应由收购人,即A企业履行报告义务,而非D企业。此外,收购协议无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以及证*券*交*易所批准,仅向其作出书面报告即可。
③收购协议在未获批准之前不得履行的表述不当。根据有关规定,收购协议在未作出公告前不得履行。
④收*购行为完成后,A企业应当在15日内将收购情况报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并予公告,而非30日。
⑤A企业拟在收购行为完成3个月后转让所持C公司股份不符合法*律之规定。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收购人在收购行为完成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上*市*公司的股*份。


看完《上市公司国通管业案例》之后,你是否学习到新的知识?小编,为各位新手小白带来实用的投资干货。

关于《上市公司国通管业案例》的拓展知识


知识一:


股息率怎么算的呢?


答:股息率计算方式如下:股利收益率(股息率)=D/P*100%。(解释:D—股息。Po—股票买入价)。


股息率是挑选收益型股票的重要参考标准,如果连续多年年度股息率超过1年期银行存款利率,那么该支股票基本上可以视为收益型股票,股息率越高越吸引人。另外股息率也是挑选其他类型股票的参考标准之一。


知识二:

上市公司国通管业案例(近年来上市公司舞弊案例)


周期股一般持续多久


答:目前周期股坚持的时间是不固定的。周期股指的是以经济周期运行为规律涨跌的股票,具备一定经济运行周期的规律。周期股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变化而出现不同的走势的,如果周期行业的业绩始终没有本质性改善,那么周期股的上涨就会仅仅是短暂的估值回归,无法长期持续。




关于《上市公司国通管业案例》的相关评论

网友评论一


恩中:喜欢作者的《上市公司国通管业案例》文章,我已经点赞收藏了,希望你能够分享更多。



网友评论二


基金理财:《上市公司国通管业案例》分享的不错,希望以后再股票投资中能够用的上



网友评论三


刘德花:股票是一个投资项目,同时也是一门高深的学问,作者讲解的《上市公司国通管业案例》相关内容非常实用,对我们有很大的提升。



本文关键词:上市公司国通管业案例

发布于 2023-10-24 15: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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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虚增利润1087万元。四是大东海股份公司为虚增期末货币资金数,通过大东海集团公司向海南港澳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借款9325万元,但只入“短期借款”帐8500万元,入“投资收益”825万元,虚增了投资收益。五是将购买港澳信托股份中的应收股利375万元转作投资收益。以上各项扣除已计提的营业税及附

    • 艾萨
      艾萨 回复 3年前

      .对遭受严重经济压力的顾客,收回欠帐有困难。7.发展中或竞争产业对新资金的大量需求。8.对单一或少数产品、顾客或交易的依赖。9.夕阳工业或濒临倒闭的产业。10.因经济或其他情况导致的产能过剩。11.现有借款合约对流动比率、额外借款及偿还时间的规定缺乏弹性。12.管理阶层严

    • 小弟
      小弟 回复 3年前

      万元虚增了利润。7、ST黎明管理舞弊案(会计师—华伦会计师事务所)黎明股份是1999年为了粉饰其经营业绩,虚增资产8996万元,虚增负债1956万元,虚增所有者权益7413万元,虚增主营业务收入1.5亿元,虚增利润总额8679万元,其中虚增主营业务收

    • 艾萨
      艾萨 回复 3年前

      ,并通过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国通管业拥有国内口径最大(1426mm双壁波纹管全国第一) 、规模最大(年加工能力10万吨)、品种最多(6大系列400多个规格)等多项全

    • 福安
      福安 回复 3年前

      其他类型股票的参考标准之一。 知识二: 周期股一般持续多久答:目前周期股坚持的时间是不固定的。周期股指的是以经济周期运行为规律涨跌的股票,具备一定经济运行周期的规律。周期股是随着市场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