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中安入选湖北高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十大案例
基本案情
某安防安保类股份有限公司于1990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主营安保运营、智慧城市系统集成、安保产品研发与制造等境内外安防安保类业务,是国内少数能够同时覆盖信息安全、工业安全、人身安全的安防安保企业。自2015年起,该公司因连续并购、快速扩张,加之经济下行压力增加、融资政策趋紧及新冠疫情等多重不利因素影响,经营状况迅速恶化,连续多年亏损,并于2017年因年报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债券交叉***而爆发债务危机,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
2022年11月4日,武汉中院裁定受理该公司破产重整案。12月6日上午,武汉中院主持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各债权表决组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同日下午,召开出资人组会议,通过重整计划草案涉及的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当日,武汉中院裁定批准该公司重整计划,终止重整程序。重整计划执行阶段,该公司于17日内完成了12亿投资款收取、股票划转、现金清偿或提存、留存等事项。12月23日,武汉中院裁定该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破产重整程序。至此,该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取得圆满成功。
典型意义
本案是武汉破产法庭挂牌成立后审结的首例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案件审理过程中,武汉破产法庭深化府院联动机制,积极争取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三级政府支持,层报省高院、最高法院和证监会提前介入、指导和审批;充分发挥预重整制度功能,指导破产管理人依法合规开展预重整,有效前移、衔接重整程序工作,预重整期间完成了债权审查、财产状况调查、投资人招募、预重整方案制定和表决等工作。在预重整基础上,武汉破产法庭在得到证监会和最高法院批准后及时受理该案,最大限度缩短重整程序节点,高效推进重整工作。结合公司小额债权人人数较多的实际情况,采取职工债权全额现金清偿、有财产担保债权在担保财产清算价值内优先清偿、普通债权以“现金清偿+以股抵债”组合清偿的方式,实现债权清偿率100%,维护了广大债权人的利益。法院从受理重整申请到重整计划执行完毕仅用时50天,成功化解上市公司债务38.56亿元,并协助其深层次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跑出了挽救上市公司的质量和加速度。
来源:湖北高院微信公众号2023年1月9日。
编辑:张荣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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