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四川省财政厅通报了10起政府采购违法典型案例,梳理发现,这10起违法典型案例主要包含两种违法情形:一是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串通行为,二是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
违法情形一: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串通行为
在这一违法行为中,共有3个案例——
案例1:资格预审文件内容高度一致
成都市成华区某路9号院老旧院落改造工程项目采购中,四川宗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四川宏某建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恶意串通,资格预审文件内容高度一致。
案例2:不同公司交叉投标“响应”
宜宾市某技术设备项目采购中,四川冠某科技有限公司、宜宾骏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恶意串通,四川冠某科技有限公司用宜宾骏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进行响应,由宜宾骏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在四川冠某科技有限公司的委托授权书中签字。
案例3:恶意串通
广元市某区核桃产业发展肥料与药物项目(第三次)采购中,绵阳高新区福某农资经营部、绵阳市丰某化肥有限公司(联合体),绵阳高新区胡兴某农资店、绵阳市同某化工有限公司(联合体),绵阳市培城区琼某农资经营部、绵阳市荣某化肥有限公司(联合体)恶意串通。
处罚措施:以上公司均被处以相应数额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
违法情形二: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
在这一违法行为中,共有7个案例——
案例1:提供虚假的肥料登记证书
某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土壤改良肥料项目(第二次)采购中,四川某茂丹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四川盛某农资有限公司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的肥料登记证书,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案例2:提供虚假的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书、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书;提供虚假中小企业声明。
泸州市某补植苗木采购项目(第二次)采购中,华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的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书、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书;成都某罗汉园林绿化有限公司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的中小企业声明,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案例3:进行虚假承诺
某县乡村振兴示范区农事服务社会化体系建设项目采购中,泸州某胜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某创联合(四川)实业有限公司进行虚假承诺,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案例4:提供虚假的业绩材料
某县厨余垃圾处理及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项目采购中,四川某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的业绩材料,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案例5:提供虚假的产品承诺
某县应急广播体系建设项目采购中,成都某亿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成都某思维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虚假的产品承诺,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案例6:进行虚假承诺
某县九井敬老院搬迁入住家具项目(第二次)采购中,乐山市某米科技有限公司、四川某速物资有限公司在响应文件中进行虚假承诺,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案例7:提供虚假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书
凉山州宁南县某妇女儿童关爱物资项目采购中,四川某博瑞通科技有限公司、四川某信睿诚科技有限公司、四川某木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均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书,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处罚措施:以上公司均被处以相应数额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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