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投资公司办理集合资金信托业务时,应设立集合信托计划,并在集合信托计划开始推介前,逐一向注册地银监局报告在任一时点,信托投资公司正在异地推介的集合信托计划不得超过两个集合信托计划推介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信托。
2国内就信托公司所为的“信托业务”或“信托产品”,实际上包含了两个关键内容一个是信托财产的来源与形态,一个是信托财产管理运用和处分的方式3所以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在信托财产的来源为向多个投资募集,所为“。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信托计划,由信托公司担任受托人,按照委托人意愿,为受益人的利益,将两个以上含两个委托人交付的资金进行集中管理运用或处分的资金信托业务活动,适用。
自然人合格投资者的人数不能超过50人,单笔委托金额在300万以上的自然人投资者和投资机构不受限制合格的机构投资者,人数不受限制根据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三项规定个人信托计划的自然人人数不得。